根据《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方案的通知》(吉发改高技[2016]416号)的要求,我司2016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已于2015年6月30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,且省级政府已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有明确的安排计划。
3、总人数不少于50人,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。
4、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,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。
6、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、国家工程实验室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,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,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。
二、同一个承担单位(法人)申报不能超过1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。
三、由于吉林省发改委要求限项申报,请有意申报的申请人务必于2016年5月30日下午4:00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:
1、《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》(包含相关证明文件)一式8份,内含“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实验室)申请表”。另外,请单独报送一份申请表需加盖申报依托单位(学院)公章。
2、申报方案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办邮箱jckyb@jlu.edu.cn(申报方案电子版要求word和pdf文件各一份)。